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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一小区停车矛盾升级,物管报警18次都无法解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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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一小区停车矛盾升级,物管报警18次都无法解决

南宁一小区停车矛盾升级,物管报警18次都无法解决

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,澎湃(pēngpài)新闻·私家历史与抗战(kàngzhàn)文献数据平台合作,推出“抗战回望”系列(xìliè),选取抗战期间的报纸、图书、日记等史料加以介绍,希冀带领读者前往历史现场,触碰抗战时中国(zhōngguó)军民的精神与生活。 本文介绍《江苏省江南两年来(lái)政情述要(民国二十八年一月至二十九年十二月)》一书,反映江苏省政府江南行署的敌后抗战(kàngzhàn)与施政。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,国民政府(guómínzhèngfǔ)治下有“省政府行署(xíngshǔ)(xíngshǔ)”的设置,最开始为各省省政府自行设立行署与各类类似性质的机构,不久后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《战区各省省政府设置行署通则(tōngzé)》对行署的地位加以确认——“各省当时(shí)所已经设立类似行署的组织均依次改组而取得了法律的根据,而其他(qítā)各省也纷纷请求在适当地区成立行署”。其中规定,行署是为了“增进地方(dìfāng)行政效率,适应战区情况”而设立的,就职权上来说(láishuō),是“在所辖区域内代行省政府职权,以省政府主席名义行文时,由行署主任副署”。 江南(jiāngnán)行署下辖各县及其分类(1940) 对于行署的设立,陈之迈指出:“在(zài)(zài)抗战期间,敌军侵入,若干省份因战事的关系而(ér)形成割裂的局面,交通梗塞,使得省政府不能有效地(dì)监督指挥其全省境地内的各县。这种情形尤以沿江的省份为显著,因为敌人暂时控制了长江,而若干省份一部分在江南(jiāngnán),一部分在江北,指挥遂极为不便。”江南行署自然是最符合陈之迈论述的一例。 《战区各省省政府设置(shèzhì)行署条例》(1944) 抗战全面爆发(bàofā)后,国民政府西迁,而江苏省政府及其下辖各厅、处则北迁淮阴。1938年7月,顾祝同(时任第三战区(zhànqū)司令(sīlìng)长官与江苏省政府主席)于安徽省设立江苏省政府江南(jiāngnán)办事处。后因江苏省政府江南办事处“范围较小,不易(bùyì)推行”,1939年元旦成立江苏省政府江南行署(为行政院出台设立省政府行署的(de)法令以前自行设置的),冷欣(时任第三战区第二游击区总指挥)任主任。 关于江南(jiāngnán)行署的大致情况,冷欣称“江南所处环境之艰苦,地方情况之复杂,与一切政务推行之困难(kùnnán),在(zài)全国各游击区域中,可谓无出其右”。江南行署下辖二十六县,“东起上海,西迄旧都(南京),重要城镇及交通线,多为敌伪纵横盘踞,其整个县境在我方(wǒfāng)军力控制下者,惟溧阳一县而已(éryǐ)”。 《修正江苏省政府江南(jiāngnán)行署(xíngshǔ)组织暂行(zànxíng)规程》中规定,江苏省政府江南行署是江苏省政府为了“便利抗战时期就近处理江南一切政务”而设立的,下辖(xiàxiá)管辖地内(dìnèi)“所有江南各行政督察(dūchá)专员公署兼区保安司令部,各县政府暨地方团队,及直属于省政府或各厅、处之机关”,在辖区内以江苏省政府名义发布命令,与国民政府所设的行署基本别无二致。江南行署驻地位于安徽屯溪。 《江苏省江南两年来政情述要(民国(mínguó)二十八年一月至二十九年十二月)》一书出版于1941年,书名由冷欣(lěngxīn)题写。该书封面左上角印有“机密(jīmì)”二字,同时未注明该书的作者与出版社,可见该书为(wèi)一内部出版物。全书分为县行政、自治、保甲、动员及组训、积谷、禁烟、救济事业、抚恤及褒扬、锄奸工作(gōngzuò)、赋税、省县预算、会计及金库、地方金融、地方教育行政、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、教育经费、编审、经济斗争、统制食粮、增进生产、举办农贷、合作事业、交通通讯(tōngxùn)、水利、地方武力这些部分,可谓包罗万象(bāoluówànxiàng)了。下文将就相关部分择要(zéyào)说明(shuōmíng),主要针对江南行署的行政与抗日斗争部分。 《江苏省江南各区县常备(chángbèi)队战时短期教育起居日课时间表》 对于江南(jiāngnán)行署施政环境的(de)复杂,冷欣在书前的弁(biàn)言中指出:“为政不难,为政于战时则难,为政于战时之前方则更难。”具体而言,为政于战时之前方之难体现在如下几点上: 一、敌伪不时窜扰,环境遂时有变迁(biànqiān),预定之策划,不能从容措施。 二、据点密布,交通梗阻,政情(zhèngqíng)之下传上达,悉多所扞格。 三、兵燹(bīngxiǎn)以后,典章册籍,散失殆尽,兴废继绝,无轨范可循。 四、奸伪及非法组织,以谰言日肆簧惑,民性(mínxìng)渐失其淳笃(dǔ),宽则入玩法犹豫之途,严则有驱如鱼雀之虑。 五、地方贤达,作避秦计,多流亡异地,各级机构(jīgòu),致叹才难。 六、农村及市镇(shìzhèn),遭轰炸焚杀劫掠,经济破产,财源枯竭(kūjié),政费支绌。 因此,江南行署经过一年的建设后(hòu),仍仅仅是“凡百政务,粗具规模,仍未纳入正轨”。冷欣所承认的这一点在后面的叙述中即可看出(kànchū)。 值得一提的是,为了方便行政(xíngzhèng),1939年,江南行署(xíngshǔ)下辖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各县县政府(xiànzhèngfǔ)亦设置(shèzhì)行署,分别(fēnbié)代行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各县县政府的职权。1940年1月,江苏省政府颁布《江苏省战时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置办事处办法》与《江苏省战时各县县政府设置办事处办法》,故而前设的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县政府的行署则撤销,而另行(lìngxíng)设置办事处,这应当是配合行政院将行署合法化与正式化的举措,亦即避免行署之间(zhījiān)的相互混淆。 《各县受训人员籍贯及人数统计表(tǒngjìbiǎo)》 在保甲方面,江南行署首先着手的工作即是修订保甲章则(zhāngzé),因为“从前所订之各项保甲章则,用之于战前则相宜,用之于战时则颇形凿(xíngzáo)枘,盖战时情形(qíngxíng)与平时迥乎不同,适用(shìyòng)于平时者,多不能适用于战时,平时举办(jǔbàn)保甲,以安定社会、充实自卫力量为主旨,战时举办保甲,则应以组织民众、团结力量、统一意志、协同抗敌为主旨”。 修订的内容有许多,值得注意的有如下(rúxià)两点:一(yī)、修正联保(liánbǎo)连坐切结——“从前联保连坐切结,所应连坐者,以为(wèi)(yǐwéi)‘匪’纵‘匪’通‘匪’为限,现为防止奸伪活动,于切结内加入勾结汉奸一项,如联保各户内发现有勾结汉奸者,联保各户,均应连坐,又从前规定联保各户以不得少于五户为限制,现修正为同甲联保,以期整饬”。 二、改订保甲规约——“从前规定之保甲规约举例,仅注重于自治、自卫各事项,现为配合军事,于该(gāi)规约内,加入(jiārù)侦查(zhēnchá)、防范汉奸及敌谍(dídié)事项,不贩卖敌货、使用伪钞事项,优待出征军人家属事项,破坏敌伪铁道(tiědào)、公路及电线、其他工事事项,提倡国民兵役、工役事项,救护难民、侨民事项”。 就这两条改变来说,无疑是为了适应战时的(de)需要,尽管能在(zài)多大的程度上来实行则很难说。就其中的联保连坐切结来说,中共的抗日根据地,在一些形势复杂,敌我(díwǒ)等(děng)各类武装纵横交错的地方(dìfāng),仍然不得不接受甚至是支持“两面政权”之存在,江南行署在这里所定下的严厉的保甲制度到底能落实到何种程度,也就不难想见了。 在策反工作方面,江南行署制定了《策动(cèdòng)伪组织反正办法(bànfǎ)》九条与《伪组织人员反正奖励(jiǎnglì)办法》五条,将这一工作分为两个方面,分别为外层策动与潜入策动。外层策动为“制订印刷品,宣扬中央(zhōngyāng)不究既往之德意及(jí)来归后之奖励,分寄各附逆人员,促其幡然悔悟,并(bìng)对参加伪组织人员之亲友,阐扬抗建精神,敷陈附逆利害,激发其天良,使其从旁策动,至附逆人员之直系亲属,令其移居我军后方,优加(yōujiā)管待,以便招致来归”。这一方法,亦为中共所熟稔。 潜入策动方面,该书则应当是为了保密(bǎomì),不敢形诸印刷品上而“从略”。至于策反工作的具体成果,该书则称“一年以来,反正者尚非少数,其(qí)姓名亦从略”,自然也是出于保密需要(xūyào)。 《江苏省江南(jiāngnán)各县二年来锄除奸伪调查表》 赋税方面,该书分为整顿田赋、契税与其他税收(shuìshōu)进行说明,由于对于田赋的整顿最能够反映(fǎnyìng)江南行署在当地的统治与进取的实态,本文仅就其中的田赋部分进行介绍。江南行署治下各地,自(zì)沦陷(lúnxiàn)以来,停征了三年(sānnián),而原有的土地册串亦损失许多。于是,江南行署制定了《各县田赋册串暂行保管办法》,命令下辖(xiàxiá)各县切实整理、保管田赋册串。 而后,随着国军次第收复宜兴、溧阳与高淳三县,部分县份国军的(de)游击武装(wǔzhuāng)亦逐渐恢复(huīfù),相应的,恢复行政以(yǐ)后(yǐhòu),各县的开支则(zé)自然不断增长。因此,以“江南连年(nián)丰稔,三载蠲缓,民力已纾”为由,江南行署从1940年开始复征(fùzhēng)宜兴、溧阳与高淳三县1939年的田赋(tiánfù),至于这三县1940年的田赋则递缓;青浦、松江、金山、南汇、奉贤、川沙、上海、宝山、嘉定等九个县份则“以环境特殊,未能启征”,自然是因为日军控制严密;而溧水、金坛、江宁、丹阳、句容、江阴、武进、吴江、吴县、无锡、常熟、昆山、太仓等县,则依照1939年国民政府(guómínzhèngfǔ)行政院颁布的《战区(zhànqū)土地租税减免及耕地荒废救济暂行办法》中规定的“沦陷地方经过克复,或为我游击武力控制能行使政权之地区”的土地赋税与附加税“应予减征(jiǎnzhēng),以不超过原税额百分之五十为原则”,按照原税额实际征收这些县份五成的田赋。 《战区土地租税(zūshuì)减免及耕地荒废救济暂行办法》 这样看,实际(shíjì)上江南行署则是依照法律允许(yǔnxǔ)的最高(zuìgāo)限度对这十余个县份来征收赋税的。但是,新收复且一直处于敌我拉锯战之中的宜兴、溧阳与高淳三县却依照原有田赋的全额进行征收,则未必合乎这一法律的规定。可见江南行署在实际执行法律中仍有相当大的变通,在特殊环境下,这一变通未尝不能理解(lǐjiě),只是(zhǐshì)对于往往要向多股政治势力缴纳田赋与饱经战乱的当地人民来说,则又(yòu)是平添了一层重负。 也正是因为如此,江南行署的这一举措能在多大程度上落实,便又是一个疑问(yíwèn)了——1940年江南行署的预算中,可获得这些县(xiàn)份上缴的田赋七十万元(wànyuán)。但结果是,镇江、丹阳、江宁、句容等(děng)县“以原有田赋册籍完全损失,敌伪又时常袭据,举办征收,极为困难,颇多中途停办”,惟有宜兴(yíxīng)、溧阳、高淳、金坛、溧水这几个(jǐgè)县份可以征收,最终全年实收田赋五十余万元。 纵观全书,该书在缕述江南行署的(de)施政当中(dāngzhōng),一方面是(shì)在有些地方(dìfāng)语焉不详,或是隐去相关事实,或是隐去具体的人名、地名与数字,应当是出于保密考虑,尚(shàng)可以理解;而另一方面,则许多地方都是大谈江南行署的制度设计与规划,却无法告诉读者这些举措是否能够落到实处,收到多少成效,这两方面缺憾多少限制了这本书的价值。 但是(shì),从另一个(yígè)角度上来说,这两点缺憾又反映出江南行署在当地的施政成效,至少(zhìshǎo)在这本书出版的1941年以前,是十分有限的,其施政成效基本是集中于国军主要控制的几个县份,否则不会在图表与文字说明上如此缺失。也正是(zhèngshì)因为江南行署的施政效果十分有限,故而今日所(suǒ)能见到的相关史料,相对其他敌后地区(dìqū)来说也更少,因此,这本书的价值也从中凸显出来。 《江苏省江南各区县常备队战时短期教育全期学术科(xuéshùkē)时间配当表》 在这本书的(de)编撰前后,江南行署(xíngshǔ)下辖地区的日军开始猛然增兵,汪伪政权(wāngwěizhèngquán)也开始厉行清乡,江南行署的命运自然益形岌岌可危。毕竟,无论江南行署及其下辖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政府与县政府如何努力,没有武力的支撑,终是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同样的道理,相较行政部分较多的语焉不详,该书(gāishū)在叙述地方武装的收编、组织(zǔzhī)、整训与战果方面则较为翔实,亦折射出了江南行署在行政成果(chéngguǒ)上的缺失。 《江苏省江南各区县常备队战时(zhànshí)短期教育术科基准表》 回到开头,冷欣在弁言中所说的(de)“为政不难”显然只能(zhǐnéng)代表他个人的看法,否则许多人所认为的,南京国民政府治下十年(shínián)的许多地方行政糜烂,更(gèng)有时人认为“当县长要(yào)有三个(sāngè)‘万’的本领,即是‘万死’、‘万恶’、‘万能’”,这些岂不是成了无的放矢?联系到他在战前基本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地方行政工作经历,而一直投身军队,地方工作经历的缺失也许正能解释他的这一刻板印象的产生。 抗战(kàngzhàn)军兴,地方行政往往围绕着军队(jūnduì)的(de)需求而展开(zhǎnkāi),至于(zhìyú)前方与敌后的地方政权则舍军队而无以维系,许多如同冷欣一样此前全无地方施政经历的军人(jūnrén)得以主政一方,而未必不会带有冷欣这样的既有偏见。有关军人从政,后世评价褒贬不一,并早在战时就有不少非议,而“军政分离”的呼声则高涨。对于军人从政这一现象,本文无法作出任何评价,不过希望可以通过对于军人从政的这一具体案例的说明,来为(wèi)对这一现象的评判提供一些线索。 (本文(běnwén)来自澎湃新闻,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“澎湃新闻”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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